来源:法师兄 | 2023-01-18 13:30: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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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有争议的,男方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,即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关键词: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 财产分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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